新瀚新材: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1-6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61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75.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5,475.8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注1] | B1 | 33,290.73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05.37 | |
投资收益净额 | B3 | 663.68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788.2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0.54 | |
投资收益净额 | C3 | 142.7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9,079.0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15.92 | |
投资收益净额 | D3=B3+C3 | 806.4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17,419.24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33.11 | |
差异[注2] | G=E-F | 16,986.13 |
[注1]其中包括(1)“年产 8,000 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19.1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2021年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014.62万元;公司2022年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8,656.92万元;(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1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安排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合计33,290.73万元[注2]差异系(1)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87万元;(2)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的通知存款共计17,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93070078801700000487 | 92,061.59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注] | 32050159533600002587 | 3,994,263.4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 512907138010234 | 244,785.93 | |
合 计 | 4,331,111.00 |
[注]该专户监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目前部分产线设备投入生产,但尚未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未计算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2. “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可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条件,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项目的建设能够全面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的发展,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公司整体利润水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产生效益且难以区分其直接产生的效益情况,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编制单位: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5,475.85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88.2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 截至2021年10月1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15,011.30万元,2021年10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619.1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 公司2021年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014.62万元;(3)公司2022年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8,656.92万元;(4)公司2023年1-6月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788.27万元;(4) 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合计39,079.00万元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 | 否 | 26,900.00 | 26,900.00 | 3,692.90 | 26,655.92 | 99.09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建设研发中心 | 否 | 3,500.00 | 3,500.00 | 2,095.37 | 2,423.08 | 69.23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40,400.00 | 40,400.00 | 5,788.27 | 39,079.0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目前部分产线设备投入试生产,但尚未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未计算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15,075.85万元,暂未用于募投项目,详见注1。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2023年2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023年公司拟将“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江北新区C-PARK综合服务区(罐区南路88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为增加研发中心的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1年10月1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5,011.30万元, 2021年10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 10,619.1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33.11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二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4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三届七次董事会、三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6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2023年1-6月依据上述决议将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注2:2023年2月公司拟将“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具体情况详见上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