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28  新瀚新材(301076)公司公告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此页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和发 仇连明 孙志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