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5  星华新材(301077)公司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即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4月13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交易日期合计买入合计卖出
1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1月1日10002000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3年5月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交易日期合计买入合计卖出
12022年11月11日-2023年4月13日1600900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管理,并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37973);

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

114000037973)。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5月0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