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超过1%
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世杰、陈奕、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导致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被动增加,不属于增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4.28%增加至66.36%。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9.7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1月1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75,174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3.15%,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1月24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上述事项将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被动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王世杰、陈奕、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 所 | 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2025年1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星华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07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王世杰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比例(%) |
A股 | 0 | 1.54 | ||||
陈奕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比例(%) | ||||
A股 | 0 | 0.31 | ||||
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股数(万股) | 增持比例(%) | ||||
A股 | 0 | 0.2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导致权益增加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77,129,998 | 64.28 | 77,129,998 | 66.3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7,129,998 | 64.28 | 77,129,998 | 66.36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3月30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
8.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世杰
陈奕
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