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4,8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18%)的股东牛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86,74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收到特定股东牛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特定股东牛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 | 牛江 | 4,855,000 | 4.18 |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牛江先生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3,486,7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鉴于牛江先生在IPO期间作出的减持价格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牛江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
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特定股东牛江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如有)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3月30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和间接(如有)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股份减持承诺
(1)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本人保证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牛江先生持有的公司4,855,000股已于2023年3月3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江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牛江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牛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牛江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牛江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牛江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