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童联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童联”)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8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3,9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39.0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024,346,842.21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28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0972026_B01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南京城中支行营业室 | 4301024319100336864 | 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 8110501012402291670 | 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32050159553600003465 | 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 639875225 | 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 125904890910905 | 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
天津亿略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南京城中支行营业室 | 4301024319100398255 | 华北智慧物流基地和区域结算中心项目 |
天津童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南京城中支行营业室 | 4301024319100399707 | 华北智慧物流基地和区域结算中心项目 |
三、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的“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各地区下属公司,该项目系为配合现有门店布局及未来门店拓展规划,在济南、上海、广州、武汉、西安、天津、成都等城市以租赁形式新建、扩建仓储基地,同时增加公司自建西南物流仓的智能化设备投入,完善仓网体系,提高仓储物流的运行效率和管理能力,实现线下门店和线上订单的高效配送,满足市场及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针对“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基于集团一体化统筹的考虑,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在上市公司名下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
随着各地项目的逐步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由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四川童联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中西南物流仓的智能化设备投入的募集资金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尚未开立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待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完毕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向全资孙公司四川童联提供借款,根据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划转至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授权下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