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5  邵阳液压(301079)公司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5月23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推举由赵铁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首次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各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25日,向激励对象共计5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203.4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