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液压:董事会决议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粟武洪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等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5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571.3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