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微溪”)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2、本次担保金额:为新微溪员工租房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金额为0元。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6、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帮助新微溪员工减轻租房压力,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微溪拟为其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且在任意时点,新微溪对其员工的实际担保金额均不超过该额度。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每笔担保的具体期限为签订相关合同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授权新微溪作为协议主体签署员工租赁公租房的相关合同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微溪拟为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担保。前述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具体的担保对象,根据员工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评估后,提交总经理批准后确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微溪为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出租方(甲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承租方(乙方):新微溪员工
担保方(丙方):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运营方(丁方):苏新美好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向甲方申请租赁公租房应通过丙方统一办理,经甲方资格审核通过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苏州高新区公租房租赁合同》;
2、如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乙方按照本合同条款所有应付款项,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补足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不予补足的,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由丙方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
3、丙方应配合甲方收回已逾期和解除合同的房屋;
4、丙方应对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间产生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新微溪为员工公租房提供担保,有利于帮助员工减轻生活压力,建立稳定的生活,有利于员工建立对公司的归属感,增强其幸福度指数,促进其更好的为公司作出贡献,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通过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对被担保方的资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通过动态监控提供担保的员工情况,保证所有此类担保合计金额在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内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并要求被担保方签署相关协议以保障公司的权益。同时,公司将及时关注公司员工的生活状况和资金状况,避免违约产生。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新微溪为其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新微溪为其员工租房提供担保有利于员工改善生活条件,降低生活成本,有利于员工建立对公司的归属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管理。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为员工提供担保金额为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