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80 | 证券简称:百普赛斯 | 公告编号:2024-021 |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与现场会议的董事3人,参与通讯会议的董事4人,分别为李杨女士、许娟红女士、刘峰先生、张勇先生。会议由董事长陈宜顶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5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5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具体的回购方案;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本次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