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月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177,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0,306,617.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177,6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3*****456 | 陈宜顶 |
| 2 | 08*****114 | 安义百普赛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3 | 02*****162 | 苗景赟 |
| 4 | 08*****158 | 安义百普嘉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的最低
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披露;对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5号楼2层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李鹏君
3、咨询电话:010-53395173
4、传真电话:4008875666-18636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