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牌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1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股网  2026-07-03  严牌股份(301081)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严牌股份

股票代码:301081

债券简称:严牌转债

债券代码: 12324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 年度第1 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CHANGJIANG FINANCING SERVICES CO. LIMITE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 号302-1、302-2、303-3 室

2026 年7 月

声 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严牌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 出具的专业意见。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 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 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 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节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 号)同意注册, 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467.8889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 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788.89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440.57 万 元后,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4 年7 月1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账户(账号为: 19940101040050543)人民币46,348.32 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 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费用281.36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46,066.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4 年7 月16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4]9378 号)。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严牌转债,123243。

3、发行主体: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46,788.89 万元。

5、发行期限:6 年。

6、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 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7、债券起息日:2024 年7 月10 日。

8、债券兑付日:2030 年7 月1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0、担保情况: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设立担保。

11、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公 告》,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为A+,“严牌转债”信用等级为 A+。

1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686,57,200.00 元,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7.42%。

13、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4%(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_{A}=B ×i ×t / 365\)

\(I_{A}\) :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14、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 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 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 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 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_{A}=B ×i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15、债券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6、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1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高性能过滤材料智能化产业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8、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一、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为227,195,862 股,以总股本227,195,862 股为基数测算,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1,359,793.1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8 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严牌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 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 \(P 1=P 0-D\) ::

\[其中: P 0=7.27 元/股\]

\[D = 0.05 元/股\]

\[P1 = P0-D =7.27-0.05=7.22 元/股\]

综上,“严牌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7.27 元/股调整为7.22 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6 月8 日起生效。

二、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分配股利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和现金分红比例, 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运作正常,上

述重大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 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本次因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严牌转债”转股价格进行 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影响。

发行人本次派发现金股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安全,不 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 存在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及重大风险等。

长江保荐作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将持续关注本次可转债后续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 年度第1 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的签署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公章)

2026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