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鹏飞)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鹏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主动了解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2年4月27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1年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年8月19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2年10月14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
关于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2022年10月24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审核被提名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
等,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相关建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者权益维护方面的情况
2022年度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查询相关资料文件,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期间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案,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鹏飞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