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久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久盛电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412,353股,并于2021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1,649,41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3,978,60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0199%,有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27,670,80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9801%。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东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限售的承诺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本次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公开发行股份的
5.00%,即2,020,618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2021年10月27日起开始计算。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此发行战略配售,承诺不会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1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020,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00%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限售股类型 |
限售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 2,020,618 1.2500 2,020,618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本次解除限售前 |
本次变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后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95,731,406 59.22 -2,020,618 93,710,788 57.97其中:高管锁定股11,615,463 7.19 - 11,615,463 7.19首发前限售股 82,095,325 50.79 - 82,095,325 50.79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2,020,618 1.25 -2,020,618 - 0.00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5,918,004 40.78 +2,020,618 67,938,622 42.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三、总股本 |
161,649,410 100.00 - 161,649,41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闫 坤 张 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