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久盛电气(301082)公司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久盛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5号),久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41.24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15.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58.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749.0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09.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8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59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12000km无机绝缘电缆及年产600km油井加热电缆项目

26,836.00 26,836.00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46,836.00 46,836.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在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久盛电气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久盛电气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0月11日,久盛电气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不存在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久盛电气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

必要性

本次久盛电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按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LPR)3.45%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65.55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具有合理性。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正常;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的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盛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意见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久盛电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闫 坤 张 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