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567,762.4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4,395,969.3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3,986,634.6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5,373,737.0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3,986,634.69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77,8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6,225,333.3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