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16号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至5月25日,你公司股价持续上涨,累计涨幅达109.89%,5月22日、5月25日分别触及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形。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 2023年5月22日,你公司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称“静脉识别是继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后又一突破性识别技术”“公司目前推出了掌静脉识别机产品”。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1)将“静脉识别”技术认定为突破性技术的具体依据,相关技术是否具备较高技术壁垒及具体体现,与现有的指纹、人脸识别相比具备何种独特优势。
(2)公司掌静脉识别机产品的专利、技术及核心零部件的具体来源,相关产品的具体运用场景及是否与公司指纹、人脸识别设备应用场景重合度较高,已实现收入、主要客户
情况,并结合该产品的市场需求、与公司现有指纹、人脸识别设备的替代关系、生产销售计划等补充说明该产品对公司经营业绩是否有重大影响。
2. 2023年5月22日,你公司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称“公司目前尚未涉足家用人形机器人业务,未来将积极探索该领域的可能性”。你公司主营业务为安防、出入口管理与控制业务等。请结合你公司主营业务与家用人形机器人业务的差异情况、公司对家用人性机器人业务的具体战略规划、公司是否具备相关技术储备与研发能力等,补充说明“积极探索该领域”的可行性,相关表述是否严谨,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 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大股东近三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4. 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