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智能: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百胜智能(301083)公司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障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韩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副总经理刘子尧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韩璐女士简历见附件。韩璐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韩璐女士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小蓝中大道1220号

电话/传真:0791-87389020

电子邮箱:dmb@bisensa.com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

附件:

韩璐女士简历

韩璐,女,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南大学会计学专业。2017年8月至2021年8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师;2021年10月至今,历任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日,韩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