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程序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