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康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
在投资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确定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或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五)资金来源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五)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许琰婕 乔 岩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