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其中《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2023年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1 | 张定武 | 董事长 | 现任 | 36.82 |
2 | 张定概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49.71 |
3 | 刘 巍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60.97 |
4 | 张思明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54.98 |
5 | 刘善敏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 |
6 | 黄延禄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 |
7 | 张振煌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 |
8 | 邓佑礼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39.11 |
9 | 张海梅 | 监事 | 现任 | 10.47 |
10 | 廖绍芬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6.18 |
合计 | 295.24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为
33.6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9万元。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
(1)总经理基本年薪36.0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副总经理基本年薪26.4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3)董事会秘书基本年薪26.4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4)财务总监基本年薪32.50万元,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三、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四)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