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8  鸿富瀚(301086)公司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邓佑礼先生、张海梅先生、廖绍芬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佑礼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思明先生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获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并且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情况:无提交股东会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的项目进展情况综合分析讨论后做出的审慎决定。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