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瀚: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4-08  鸿富瀚(301086)公司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定武先生《关于提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定武先生提议公司以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定武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4月8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张定武先生提议公司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并及时

履行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定武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张定武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张定武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最终实施方案可能与

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差异,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正式方案为准。公司将积极推进股份回购方案的制定工作,确保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2、《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