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11  可孚医疗(301087)公司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再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敏先生《关于提议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将于2023年12月28日届满,张敏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敏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10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提议人张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张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张敏先生承诺: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