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缺陷,并得到有效执行,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活动、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起到了良好的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从聘任伊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能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基于上述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
六、 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及
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基于上述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八、 关于2022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就公司报告期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在内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方军雄、段国庆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