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9证券简称:拓新药业公告编号:2026-016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的相关主体就保证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时间为准)。
3、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788.95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到账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复、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假设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发行上限37,963,350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64,507,850股。
5、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6.1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93.81万元。以此数据为基础,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持平、亏损增加20%、亏损减少2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A股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期末总股本(万股) | 12,654.45 | 12,654.45 | 16,450.79 |
| 情形1: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持平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万元) | -6,966.10 | -6,966.10 | -6,966.1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55 | -0.5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55 | -0.5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7,893.81 | -7,893.81 | -7,893.8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62 | -0.5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62 | -0.57 |
| 情形2: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减少2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万元) | -6,966.10 | -5,572.88 | -5,572.8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44 | -0.4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44 | -0.4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7,893.81 | -6,315.05 | -6,315.0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50 | -0.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50 | -0.45 |
| 情形3: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增加2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万元) | -0.70 | -8,359.32 | -8,359.3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66 | -0.6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66 | -0.6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7,893.81 | -9,472.58 | -9,472.58 |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75 | -0.6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 | -0.75 | -0.68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短期内公司净利润的规模无法与股本及净资产规模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有所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并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系实现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产能升级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降低核心产品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具体分析请参见同日披露的《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经济开发区新购土地上投资建设“原料药及健康膳食补充剂生物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生产产品包括肌苷、次黄嘌呤、鸟苷、D-核糖、鸟嘌呤、腺苷、腺嘌呤、胞苷酸、胞磷胆碱(钠)系列核苷(酸)产品。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把现有肌苷、鸟苷、腺苷、次黄嘌呤、鸟嘌呤、腺嘌呤及D-核糖等生物发酵产能从新乡
生产基地转移至内蒙古生产基地,同时扩大现有优势产品胞磷胆碱(钠)产能并同步建设其配套原材料胞苷酸产线,实现产能布局优化与规模化升级,以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苷(酸)类产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人才储备方面,公司坚持“自主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人才发展策略,已组建由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领衔、学科互补的专业研发团队。团队成员专业背景覆盖生物工程、微生物学、有机化学、化学工程等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核心领域,核心研发人员均拥有十年以上核苷(酸)类产品研发与产业化从业经验,具备深厚的技术积淀与项目落地能力,可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投产及稳定运营提供持续的人才保障。
(二)技术储备
技术储备方面,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生物发酵、酶促合成技术,均为公司自主研发、已实现工业化应用的成熟技术。公司已建成微生物发酵、合成生物学技术平台,具备实施本项目的技术能力,相关技术权属清晰、储备充分,可保障项目稳定实施。
(三)市场储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的产品均为公司现有成熟产品或相关产品产业链上下游产品,公司可依托现有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成熟的销售渠道及良好的市场口碑,充分承接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与产能消化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
六、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使用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推动预期收益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将有效推动公司产能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进而带动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加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从而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四)进一步优化利润分配政策,提升股东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随着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渐实施、经济效益的逐渐显现,公司将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七、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