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华润材料(301090)公司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鉴证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鉴证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独立董事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鉴证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委托代销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与江阴澄高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销协议有利于扩充公司长三角区域PET聚酯瓶片可发货产能,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可能存在潜在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傅仁辉

2023年4月24日

独立董事签字:

朱利民

2023年4月24日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

郭宝华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