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1-6月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资金往来主要涉及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或服务、工程采购、租赁服务和银行存款等事项,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形。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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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仁辉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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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民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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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宝华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