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高瓴道远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减持股东”或“高瓴道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2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减持股东可以根据公司股本变动对前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近日公司收到高瓴道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其内容称:截至2023年8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高瓴道远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874,2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9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实施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高瓴道远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5月31日-2023年8月23日 | 18.89 | 18.52- 19.63 | 2,874,200 | 0.92%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 |
其他方式 | - | - | - | - | -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高瓴道远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合计 | - | 18.89 | - | 2,874,200 | 0.92% |
注1:以上减持比例系按照减持数量占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的总股本312,000,000股为基础计算。
注2:高瓴道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6.5元/股,公司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后,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18.52元/股),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注3:上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高瓴道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系公司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11月1日解除限售。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高瓴道远 | 合计持有股份 | 15,600,000 | 7.50% | 20,525,800 | 6.5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600,000 | 7.50% | 20,525,800 | 6.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1:以上减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系按照减持前的持股数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总股本208,000,000股计算得出;以上减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系按照减持后的持股数占公司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后的总股本312,000,000股为基础计算得出。
注2:上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减持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3.在股份减持期间内,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高瓴道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