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过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拟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无需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