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城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深城交股票代码:301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道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379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379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5年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道远 | 指 | 珠海道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5年2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由7.50000%减少至4.99998%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报告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珠海道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注册地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379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出资额 | 2,001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4URHT697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6年7月8日 至 无固定期限 |
通讯方式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37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任职情况 |
马翠芳 | 女 | 中国 | 中国香港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金投资运作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12,168,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056,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8,112,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如此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注销回购股份等导致总股本变动事项的,则减持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12,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5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20,279,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二、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5月31日至2025年2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珠海道远 | 合计持有股份 | 12,000,000 | 7.50000% | 20,279,925 | 4.99998%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000,000 | 7.50000% | 20,279,925 | 4.99998%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IPO完成时的持股数量占公司IPO完成时的总股本(即160,000,000股)的比例。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占上市公司于2024年5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即405,600,000股)的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交易方向 | 交易方式 | 交易期间 | 交易价格区间 (元/股) | 交易股数 (股) |
珠海道远 | 卖出 | 集中竞价 | 2024/11/25-2024/11/27 | 49.44-51.48 | 4,055,915 |
大宗交易 | 2024/12/20-2024/12/30 | 45.33-46.12 | 364,400 | ||
大宗交易 | 2025/1/14-2025/1/14 | 40.08-40.08 | 280,000 | ||
大宗交易 | 2025/2/5-2025/2/11 | 40-42.17 | 1,703,300 | ||
合计 | 6,403,615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查阅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道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翠芳签字:
日期:2025年2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道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翠芳签字:
日期:2025年2月11日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深城交 | 股票代码 | 301091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珠海道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6379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持股数量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被动增加,但持股比例因主动减持而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2,000,000股 持股比例:7.5000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比例:2.50002% 持股数量:20,279,925 持股比例:4.9999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5年2月11日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道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马翠芳签字:
日期: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