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争光股份(301092)公司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将监事会2022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6次,会议的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4月21日1.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核实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15.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7月7日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8月29日1.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11月21日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公司制定了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能够合理的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完成。

(五)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持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规范。除此之外,将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