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补充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3)。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现对本次担保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补充披露前: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争光”)、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争光”)、杭州树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腾工贸”)及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争光”)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宁波争光、杭州争光、树腾工贸及荆门争光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
司及上述4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沈建华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补充披露后: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争光”)、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争光”)、杭州树腾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腾工贸”)及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争光”)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宁波争光、杭州争光、树腾工贸及荆门争光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的全资子公司荆门争光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5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宁波争光、杭州争光、树腾工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2.5亿元,宁波争光、杭州争光、树腾工贸在担保总额人民币2.5亿元范围内可以互相调剂。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上述4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相关方案尚待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