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2  争光股份(3010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91,131.72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7,501,681.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26,825,751.23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48,249,563.8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8,249,563.82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