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2026-03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室。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羽书街1号公司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建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96,98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2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69,92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409%。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 东代表共3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7,06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80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98,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21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7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8%。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1、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98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6,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3%;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0,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67%;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86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6%;反对11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2%;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2,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274%;反对119,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699%;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0,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67%;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91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反对6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05%;反对67,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68%;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
表决情况:同意96,91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反对6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4,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05%;反对67,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68%;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6 年度薪 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591%;反对7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6%;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9,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483%;反对72,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91%;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沈建华先生、汪选明先生、劳法勇先生、 张翼先生回避了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9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0,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67%;反对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7%;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10.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情况:同意96,90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7,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973%;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02 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96,90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7,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973%;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03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96,90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4%;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弃权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5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779%;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7%;弃权6,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4%。
10.04 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96,900,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0%;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弃权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111%;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7%;弃权6,5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2%。
10.05 票面利率
10.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47%;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7%;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10.07 转股期限
10.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0.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0.10 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10.11 赎回条款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47%;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7%;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10.12 回售条款
10.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
上通过。
10.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0.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0.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96,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5%;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10.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0.18 募集资金存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47%;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7%;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10.19 担保事项
10.20 评级事项
10.21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96,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5%;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6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47%;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027%;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反对6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5,3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841%;反对67,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32%;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91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6%;反对6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25,3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841%;反对67,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32%;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7%。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900,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5%;反对8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 弃权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付梦祥、何旭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