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6-12  争光股份(30109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92证券简称:争光股份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28,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428,000股后的134,107,2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34,107,284股×2.6元/10股=34,867,893.84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4,867,893.84元/134,535,284股*10股=2.59172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591728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34,535,284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28,000股后的总股本134,107,2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4,867,893.8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28,000.00股后的134,107,2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6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544沈建华
200*****673汪选明
300*****253劳法勇
400*****578劳法勇
502*****501劳法勇
603*****589劳法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前述主体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35.29元/股。

2、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4,867,893.84元/134,535,284股*10股

=2.59172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2591728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羽书街1号

2、咨询联系人:吴雅飞、车程

3、咨询电话:0571-86319310

4、传真电话:0571-86319310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