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特定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的承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本人/本公司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江阴华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2 | 华一敏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3 | 华国平 | 实际控制人、董事 |
4 | 杨菊兰 | 实际控制人 |
5 | 肖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6 | 华智敏 | 副总经理 |
7 | 刘雪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8 | PANG CHEE WAI(彭子维) | 副总经理 |
9 | 徐立中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0 | 朱银华 | 副总经理 |
11 | 李华 | 副总经理 |
12 | 江阴华恒投资有限公司 | 特定股东 |
13 | 江阴华聚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特定股东 |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上述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承诺。若上述相关人员未遵守相关承
诺,公司董事会将保证主动、及时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并及时按信息披露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