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2-05  华兰股份(301093)公司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2月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3.7896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授予35.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