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3-22  华兰股份(3010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488号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上述提案中,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

00。

(二) 登记地点:

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488号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2)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以及传真登记。

信函请在2024年4月8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件请在2024年4月8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邮箱。

来邮请至:irs@hlnpm.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来信请寄: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488号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邮编:21444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一)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 会议联系人:王思宇

会议联系电话:0510-68951502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1488号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邮政编码:214443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 备查文件

(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51093

2、投票简称:华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9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持股比例/持股数: )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