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5  广立微(301095)公司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公司对2023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2月28日--2023年8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二级市场买卖引起的股份变动

有1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合计买入公司股票700股,公司根据其交易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其交易行为进行了审核。公司确认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信息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核查对象持股性质变更情况的说明

共有3名核查对象的股份性质变更系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锁定期届满后解除限售所致,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上述情况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

3、存在的转托管和更改托管席位情况

共有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办理了转托管和更改托管席位业务,不属于买卖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