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广立微(3010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能力。拥有包括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省属大型国企、外商投资企业等在内的固定客户5000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户600余家,新三板挂牌客户近300家。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家数排名,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中位居全国第二。近三年通过审核的 IPO 企业在所有同行中名列前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金东伟李远军沈飞英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2017年2009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2015年2007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09年2017年2007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2024年2021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年报包括天元宠物、兴瑞科技、甬金股份等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年报包括兴瑞科技等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年报包括新澳股份、威星智能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结合对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考量,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