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关于公司董事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广立微(301095)公司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史峥先生于2024年4月17日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史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史峥:

你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你母亲赵藐子证券账户于2024年1月18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63,000元;1月19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61,800元;2月27日卖出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金额12,9000元。

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你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警示函》中所涉及的短线交易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史峥先生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表示接受浙江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史峥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亲属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亲属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后续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浙江证监局的要求,加强证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