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07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3月3日?本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10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37元/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立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根据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在归属登记完成后即2024年11月29日起禁售3个月。截至目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禁售期即将届满,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涉及激励对象共计80人,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8.1088万股,该部分股票将于2025年3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9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内幕交易行为。
(四)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3月3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8.1088万股
(三)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万股)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李飞 | 副总经理 | 2.00 | 0.6400 | 0.6400 | 32.00%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9人) | 86.00 | 27.4688 | 27.4688 | 31.94% | |
合计 | 88.00 | 28.1088 | 28.1088 | 31.94%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92,943,220 | 46.41 | -281,088 | 92,662,132 | 46.27 |
高管锁定股 | 16,740,129 | 8.36 | - | 16,740,129 | 8.36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81,088 | 0.14 | -281,088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 75,922,003 | 37.91 | - | 75,922,003 | 37.91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7,337,868 | 53.59 | 281,088 | 107,618,956 | 53.73 |
三、总股本 | 200,281,088 | 100.00 | - | 200,281,088 | 100.00 |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中金公司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