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01  广立微(30109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1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10)。

截至2025年4月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80.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79.5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4、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18,519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1.61%,最高成交价为5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9,645,445.93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提升团队凝聚力,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18,519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1.6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92,662,13246.27%95,880,65147.8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7,618,95653.73%104,400,43752.13%
总股本200,281,088100.00%200,281,088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三年内成功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