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2026 年8 月28 日(星期五)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1095 号11 楼北高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8 月18 日通过 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确认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其中郑勇军、史峥、 LU MEIJUN(陆梅君)、李莉莉、杨华中、朱茶芬、吴振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 号:2026-049)、《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0),其中,《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 >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1)。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