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2026 年9 月29 日(星期二)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1095 号11 楼北高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9 月24 日通过 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确认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其中史峥、LU MEIJUN(陆梅君)、杨华中、朱茶芬、吴振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郑勇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陆春龙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提升综合竞争力与资本运作效率,经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杭州广汇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滨广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 以工商登记为准)。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7,760 万元,出资 比例为32.2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存在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ESG 与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