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益医疗: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蔡珊明(已离职)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蔡珊明)
本人作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表决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次数为8次,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应参加的股东大会会议次数为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亦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和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年4月1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2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6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8月29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11月18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与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六)2022年11月22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与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有关工作,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进行审核,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多次进行现场检查工作,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慎检查,并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进行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中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此外充分运用自己在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参考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谋求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本年度履职期间一直秉承诚信勤勉的原则,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12月7日届满,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2022年12月8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衷心地感谢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在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蔡珊明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