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益医疗: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益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益医疗”)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9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36,842.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71,768,415.5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205,206.61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563,208.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9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6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50,176,789.03元,其中血液净化器材建设项目金额44,493,623.92元、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金额2,325,782.48元、综合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金额3,357,382.63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
2、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金额25,314,319.32元(不包括保荐费用及承销费用)。
3、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1,193.6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5,492,301.9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5,492,301.95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0,947,472.4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金额 |
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1) | 715,429,321.2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 | 175,492,301.95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1)-(2) | 539,937,019.26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 | 400,000,000.0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5) | 0.0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金额(6) | 1,010,453.22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7)=(3)-(4)-(5)+(6) | 140,947,472.4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订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本期余额 | 储存形式 | 资金用途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31010122001060033 | 24,931,420.62 | 活期 | 年产4000万套血液净化器材建设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 | 3901150229000139186 | 6,742,865.96 | 活期 | 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 39412001040011066 | 18,874,740.67 | 活期 | 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574903146510828 | 18,183.69 | 活期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33150199504600000596 | 90,374,466.12 | 活期 | 超募资金 |
合计 | 140,941,677.06 | - | - |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钱湖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下属分支机构,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下属营业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开立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33150199503600003359)内尚有利息收入5,795.42元,公司已于2023年3月22日,将上述利息收入转入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1012200106003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44.80万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213.03万元,共计2,657.83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821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先期投入及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57.8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期限为12个月内。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开户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赎回 金额 | 本期余额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12,000.00 | 12,000.00 | 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0.00 | 5,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2年232期P款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0.00 | 7,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钱湖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9,000.00 | 9,000.00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钱湖支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9,000.00 | 9,000.00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 | 0.00 | 9,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 | 0.00 | 12,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单位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7,000.00 | 0.00 | 7,000.00 |
合 计 | / | / | 70,000.00 | 30,000.00 | 40,000.00 |
注: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本期实现投资收益37.53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波天益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107号)。报告认为,天益医疗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天益医疗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1,542.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49.2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49.2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4,000万套血液净化器材建设项目 | 否 | 23,900.00 | 23,900.00 | 4,449.36 | 4,449.36 | 18.62%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 | 否 | 7,900.00 | 7,900.00 | 232.58 | 232.58 | 2.94%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200.00 | 9,200.00 | 335.74 | 335.74 | 3.65% | 2025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 | 否 | - | - | 0.05 | 0.05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000.00 | 51,000.00 | 15,017.73 | 15,017.73 | 29.45%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不包括保荐费用及承销费用) | - | - | 2,531.43 | 2,531.43 | 2,531.43 | - | - | - | - | - |
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 | - | - | 0.06 | 0.06 | 0.06 | - | - | - | - | - |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 - | 20,542.93 | 18,011.44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0,542.93 | 20,542.93 | 2,531.49 | 2,531.49 | - | - | - | - | - |
合计 | 71,542.93 | 71,542.93 | 17,549.22 | 17,549.2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为20,542.9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2,531.43万元(不包括保荐费用及承销费用),用于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0.06万元,购买理财9,000万元,收到投资收益26.01万元,账户余额9,037.45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44.80 万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213.03万元,共计2,657.8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先期投入及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57.83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期限为12个月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截至2022年3月29日到账金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4,563,208.93 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费用已支付完毕。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页无正文,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沈一冲 水耀东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