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益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3  天益医疗(301097)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作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满足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的岗位要求,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禁止任职的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邵科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倪一帆郑一峰奚盈盈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