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购买控股子公司广西金埔园林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珍海
李春涛
叶 玲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